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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28-02-06
压缩机操作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压缩机操作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压缩机操作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本次修订内容主要有以下变化:
——对标准的内容结构、编写表述规则和格式要求进行了整体修订。
——整体删除“培训要求”全部内容;同时,申报条件参照《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条件》进行描述。
——对工作要求的内容做出整体规范调整,对职业功能和工种内容进行重新划分,每个等级的职业功能不少于3项,每项职业功能包含2项或2项以上的工作内容。
——对权重表进行修订,调整各等级职业功能对应的相关知识要求权重。
三、本《标准》起草单位为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起草人有:杨建洲、王玉田、耿虎祥、王晓坛。
四、本《标准》审定单位有: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
指导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煤集团、煤炭工业出版社。审定人员有:王虹桥、孟琦、宋晶梅、刘佩田、武龙飞、赵扬、陈博宇、朱雪超、吕晓光、杨贵、张玉梅、成联君。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煤集团、煤炭工业出版社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压缩机操作工
1.2职业编码
6-28-02-06
1.3职业定义
操作气体压缩机等设备,进行气体物料加压输送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有噪声。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具有较强的嗅觉、听觉、色觉及形体知觉,肢体灵活,动作协调,具有表达和计算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①工作1年(含)以上。
(①相关职业:化工总控工、风机操作工、矿井通风工。)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②相关专业:化工工艺、矿井通风与安全。③相关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化学工艺。)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1.8.2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
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的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1.8.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
名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以上单数。
1.8.4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60min;技能考核时间:五级/初级工不少于40min,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6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20min。
1.8.5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考核在符合相应技能鉴定要求的场地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2)按章操作,确保安全。
(3)认真负责,诚实守信。
(4)遵规守纪,着装规范。
(5)团结协作,相互尊重。
(6)节约成本,降耗增效。
(7)保护环境,文明生产。
(8)不断学习,努力创新。
(9)工匠精神,精益求精。
2.2基础知识
2.2.1基础理论知识
(1)热力学知识。
(2)传热知识。
(3)流体力学知识。
(4)气体压缩机知识。
(5)电工、电器、仪表知识。
(6)计量知识。
(7)钳工知识。
2.2.2机械基础知识
(1)机械识图。
(2)金属材料知识。
(3)现代维修知识。
2.2.3安全生产知识
(1)安全生产方针。
(2)灾害事故预防。
(3)自救互救知识。
2.2.4环境保护基本知识
(1)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
(2)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
(3)环境污染因素及特点。
(4)环境污染的防治。
2.2.5质量管理基本知识
(1)质量管理。
(2)设备管理。
(3)现场管理。
2.2.6安全文明生产知识
(1)岗位职责与安全职责。
(2)现场文明生产要求。
2.2.7记录填写知识
(1)运行记录填写知识。
(2)交接班记录填写知识。
(3)设备保养记录填写知识。
(4)其他相关记录填写知识。
2.2.8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知识。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知识。
(8)《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知识。
(9)《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相关知识。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知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知识。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知识。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1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类推,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五级/初级工
3.2四级/中级工
3.3三级/高级工
3.4二级/技师
3.5一级/高级技师
4权重表
4.1理论知识权重表
4.2技能要求权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