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编码机 >> 编码机市场 >> 房建工程可分为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日前,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规范使用房屋建筑工程编码和工程名称的通知》。
根据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可分为“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首次分阶段申请时需明确本次工程施工范围和工程名称,取得唯一工程编码和监督登记编号。
在此工程中,再次申请某一阶段的施工许可证时,均使用同一工程编码和监督登记编号,且视为同一个工程。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综合管廊)应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融合监管系统(广州住建APP)上记录的工程名称、工程编码或监督编号实施混凝土质量追踪、进场材料送检、现场质量检测等。
还有哪些地区可分阶段申请?
01山东山东省住建厅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
1、年1月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后,可以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将项目分为“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以上”等阶段分别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4、将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将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调整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质量安全与人防工程监督并联审批)》。
5、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办理时限纳入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
6、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防部门要严格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及时跟进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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