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东监管分局批准,同意青海海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庙支行变更机构住所,并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机构名称:青海海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庙支行机构编码:BS许可证流水号:批准成立日期:年08月01日机构住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高庙镇东村号发证日期:年08月15日《青海日报》(年08月16日第5版:省内要闻)声明:以上内容除注明来源稿件外,均为青海日报原创稿件,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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