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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公告编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年1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德勤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年1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长周德勤先生、董事计松涛先生、董事黄朝华先生为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公告编号:-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中短期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上述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的额度及限制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通性好、中低风险、稳健型金融机构产品
4、实施方式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进行上述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通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受发行主体等原因可能导致的本金受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进行上述投资的具体决策并签署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公告编号:-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年1月19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默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我们同意确定年1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1月27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煜邦电力公告编号:-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年1月26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7,.万股的1.29%
3、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年1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2.1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核查意见的议案》。2、年12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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